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公务员可以辞职。
机关对新录用人员应当在试用期内进行聘任培训。
定期考核的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
公务员培训所需经费,不应当列入财政预算。
公务员辞职或者被辞退,离职前应当办理公务交接手续,必要时按照规定接受审计。
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公务员可以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