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
公务员辞职或者被辞退,离职前应当办理公务交接手续,必要时按照规定接受审计。
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出现空缺,可以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产生任职人选。
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行任职回避,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任职前公示制度和任职试用期制度。
公务员违纪的,应当由处分决定机关决定对公务员违纪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认定的事实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公务员本人。公务员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