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 年某混凝土预制件企业 A 产品产量为4000 件,单位产品实际成本为 500 元。各成本项目中材料费占 75%,工人工资占12%,制造费用占13%。该企业 2008 年计划 A 产品产量增长 5%,假定单位产品成本和各成本项目占总成本比例均不发生变化,试计算 2008 年该企业的计划产量和总成本,以及成本项目中的分项成本。
更新时间:2024-11-01 21:31:232008 年该企业的计划产量= 4 000×( 100%+5%)=4200(件)
计划产量的总成本= 4 200× 500=2 100 000(元)
其中,材料费= 2 100 000×75%= 1 575 000(元)
工人工资= 2 100 000×12%=252 000(元)
制造费用= 2 100 000×13%=273 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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