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美国NYHA心功能分级标准。
更新时间:2024-11-16 13:55:57(1)I级:体力活动不受限。日常活动不出现心悸、呼吸困难、乏力、心绞痛等症状;
(2)II级:体力活动轻度受限。休息时无症状,一般日常活动即可出现心悸、呼吸困难、乏力、心绞痛等症状,休息后很快缓解;
(3)III级:体力活动明显受限。休息时无症状,低于日常活动即可出现明显的心悸、气短、呼吸困难、乏力、心绞痛等,休息较长时间后症状可缓解;
(4)IV级:不能从事任何体力活动。休息时即出现心悸、气短、呼吸困难、心绞痛等症状,稍活动后症状明显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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