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公司是网购助手软件BWM的经营者。证据显示,如果用户计算机装上了BWM软件,那么在访问淘宝、天猫等网购平台主页时就被自动嵌入BWM标识和超链接,被诱导进入淘宝、天猫网购平台外的其它网站。淘宝、天猫认为ZH公司的软件挤占了网络资源,构成不正当竞争,对其提起诉讼。
请回答:
(1)电子商务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要表现有哪些?
(2)分析说明本例属于哪一类电子商务不正当竞争行为。
更新时间:2024-11-24 09:09:04(1)①擅自使用他人商标标识的行为;
②虚假宣传行为;
③商业诋毁行为;
④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⑤挟持网络舆论评价行为;
⑥设计恶意软件行为;
(2)本例属于设计恶意软件行为。理由:Zhuangbility公司设计BWM软件诱导用户进入淘宝、天猫网购平台外的其他网站,挤占网络资源,违反了平等自愿原则,属于设计恶意软件造成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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