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国际铁路货物运输中的货物运输保险与货物保价运输的区别和特点。
更新时间:2024-11-19 22:38:48货物运输保险是保险公司办理的社会保险形式,由社会团体所有成员分担损失的一种风险防范机制,而保险公司对于运输过程并没有相应的监察和保障措施手段。.而铁路保价运输则是由运输工具承运人直接办理的运输责任补偿,其货运事故、损失是直接与铁路运输责任人联系的。铁路运输企业通过加强对货物运输全过程的管理,用相应的铁路法规文件和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度,加强和改进各种安全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防止、减少和降低货物损失,充分尊重和维护托运人的合法权益。
从理论上讲,保价运输和运输保险的区别如下:
(1)责任依据的法律不同:保价责任的法律依据是铁路运输法规,而保险依据的法律是保险法规。
(2)责任基础不同。保价责任的基础主要是因铁路责任造成的损失;保险责任主要是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非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失。根据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的规定,保险货物因为铁路责任造成的损失,保险人向投保人补偿后,有向铁路追赔的权利。
(3)目的不同。保价的目的是为了解决铁路限额赔偿不足以补偿托运人损失而设立的一种特殊的运输制度;保险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社会救济问题。前者是运输责任的延续,后者是一种社会补偿的方式。
(4)对货物运输的安全管理不同。货物保价运输是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铁路作为承保人是合同的一方,直接参加货物的运输工作,有条件对保价货物采取特殊的安全管理措施,对铁路保价运输的货物实行负责运输。费、边境口岸的交接换装费、委托代理交付到达国和过境国的铁路运费,直到到达站的车板交货。
(2)货主或发货人在托运货物时,只交纳发运国从发站到边境的发运国铁路运费和在货物出境前的所有杂费,而出境后的换装费、到达国的铁路运费和到达站的所有杂费则由收货人在提取货物时,向到达车站交付。
(3)货主或发货人在托运发往第三国货物时,交纳从发站到边境口岸站的发运国铁路运杂费,而过境国的铁路运杂费可以由发货人或收货人在过境国的代理交付,到达国的铁路运杂费,则由收货人在提取货物时,向到达车站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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