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公司 2006 年 9 月初增加小轿车一辆,该项设备原值 88000 元,预计不过使用 8 年,净残值为 8000元,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至 2008 年末,对该项设备实行检查后,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为 59750 元, 减值测试后,该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年限和净残值等均不变。则审 计人员认为丙公司 2009年应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额为 () 元。
更新时间:2024-11-15 21:55:49 A、10000D
年折旧额=(88000-8000)/8=10000元2006年折旧额=10000*3/12=2500元至2008年末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88000-(2500+10000*2)=65500元,高于估计可收回金额59750元,则应计提减值准备5750元,并重新按原折旧方法将估计可收回金额在剩余5年零9个月的时间内折旧,所以,2009年的折旧额=(59750-8000)/(5*12+9)*12=9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