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地址作为实参传给形参,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D
暂无解析
C++中有两种继承:单继承和___。
编译时的多态性通过___函数实现。
类的构造函数被自动调用执行的情况是在定义该类的()
关于对象概念的描述中,说法错误的是()
要求通过函数来实现一种不太复杂的功能,并且要求加快执行速度,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