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方式。
(1)由全体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
(2)由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
(3)由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
(4)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在授权的范围内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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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中国《证券法》禁止的交易行为。
名词解释:“票据追索权”。
下列对合伙企业表述正确的是()
下列选项中属于要约的是()
简述船舶优先权并列举具有优先权的海事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