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食品生产企业,应当预先核准企业名称,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取得()后,办理工商登记。
A
暂无解析
申请人应当根据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食品生产许可受理权限,向所在地()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食品生产许可申请。
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不可以由申请人自行检验,需委托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出具。试制产品检验报告的具体要求按审查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食品生产者应当在生产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副本
()后,食品生产者生产的食品不得再使用“QS”标志。
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图应当按比例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