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作为犯罪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更新时间:2024-11-02 11:39:21 A、小偷翻墙入院行窃,被护院的藏獒围攻。主人甲认为小偷活该,任凭藏獒撕咬,小偷被咬死。甲成立不作为犯罪C
不作为是指行为人在能够履行自己应尽义务的情况下不履行该义务。成立不作为犯在客观上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行为人有作为义务;(2)行为人能够履行特定义务;(3)行为人不履行特定义务,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结果。
选项A说法正确。小偷翻墙入院行窃,主人有权进行正当防卫,包括利用宠物撕咬进行阻止。但是,正当防卫不得超过必要的限度,对仅仅只是意图侵犯财产的盗窃犯,显然不能放任宠物将小偷咬死。甲作为藏獒的主人,能够制止藏獒的撕咬而不制止,导致小偷被咬死,成立不作为犯罪。
选项B说法正确。由于乙的先行行为,致使丙的生命安全处于危险状态,此时乙对丙负有救助义务,乙能够救助而不救助,导致丙死亡,成立不作为犯罪。因之前乙已实施积极的杀人行为,因而只须定一个故意杀人罪,无需数罪并罚。乙之所以放弃救助丙,是因为路人的甲劝阻,因而,就乙的不作为而言,甲与其构成共同犯罪,甲属教唆犯。
选项C说法错误。8周岁的乙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人甲对其具有法律上的监护义务,对其实施的危害行为具有阻止的义务。甲看见乙掐住丙的脖子,本应阻止乙的危害行为,但却未予理会,致使丙窒息而亡,因此成立不作为犯罪。
选项D说法正确。乙掉落深井,此时甲对乙并无法律上的救助义务,因此甲不成立不作为犯。另外,如果甲在拉绳子过程中发现是仇人乙而放手致其高处坠落致死,则成立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刘某基于杀害潘某的意思将潘某勒昏,误以为其已死亡,为毁灭证据而将潘某扔下悬崖。事后查明,潘某不是被勒死而是从悬崖坠落致死。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下列不可以单处罚金的情形是:()
案情:
镇长黄某负责某重点工程项目占地前期的拆迁和评估工作。黄某和村民李某勾结,由李某出面向某村租赁可能被占用的荒山20亩植树,以骗取补偿款。但村长不同意出租荒山。黄某打电话给村长施压,并安排李某给村长送去1万元现金后,村长才同意签订租赁合同。李某出资1万元购买小树苗5000棵,雇人种在荒山上。
副县长赵某带队前来开展拆迁、评估工作的验收。李某给赵某的父亲(原县民政局局长,已退休)送去1万元现金,请其帮忙说话。赵某得知父亲收钱后答应关照李某,令人将邻近山坡的树苗都算到李某名下。
后李某获得补偿款50万元,分给黄某30万元。黄某认为自己应分得40万元,二人发生争执,李某无奈又给黄某10万元。
李某非常恼火,回家与妻子陈某诉说。陈某说:“这种人太贪心,咱可把钱偷回来。”李某深夜到黄家伺机作案,但未能发现机会,便将黄某的汽车玻璃(价值1万元)砸坏。
黄某认定是李某作案,决意报复李某,深夜对其租赁的山坡放火(李某住在山坡上)。
树苗刚起火时,被路过的村民邢某发现。邢某明知法律规定发现火情时,任何人都有报警的义务,但因与李某素有矛盾,便悄然离去。
大火烧毁山坡上的全部树苗,烧伤了李某,并延烧至村民范某家。范某被火势惊醒逃至屋外,想起卧室有5000元现金,即返身取钱,被烧断的房梁砸死。
问题:
对村长收受黄某、李某现金1万元一节,应如何定罪?为什么?
下列哪些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
甲欲杀乙,向乙开枪,但未瞄准,子弹从乙身边穿过打中丙,致丙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