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有劳动能力但不从事生产劳动的农村居民或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在读学生除外)的城镇居民,无正当理由一年内连续()次拒绝接受介绍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等相适应的工作的,不予办理低保。
更新时间:2024-11-16 14:59:54 A、1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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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对象发生跨县(市、区)迁移的,凭迁出地证明到迁入地重新申请低保,管理审批机关据实简化审批程序。
对患恶性肿瘤(含白血病)等重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和商业保险赔付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患者的个人自负医疗费用超过本市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收入困难家庭患者患者的个人自负医疗费用超过本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超出部分按照()的比例给予一次性基本生活救助,最高不超过本市月城乡低保标准的()倍。
七类增发20%低保补助金的特殊困难对象中,同时符合两种(含)以上条件的,只享受一次按20%比例增发补助金。
最低生活保障金实行()发放。
赡养、抚养、扶养人的支付能力=家庭收入-家庭人数×2.5倍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