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可修改性考虑的内容。
更新时间:2024-11-17 01:53:09 A、可维护性D
【解析】可修改性(modifiability)是指能够快速地以较高的性能价格比对系统进行变更的能力。通常以某些具体的变更为基准,通过考察这些变更的代价衡量可修改性。可修改性包含四个方面。(1)可维护性(maintainability)。这主要体现在问题的修复上:在错误发生后“修复”软件系统。为可维护性做好准备的软件体系结构往往能做局部性的修改并能使对其他构件的负面影响最小化。(2)可扩展性(extendibility)。这一点关注的是使用新特性来扩展软件系统,以及使用改进版本来替换构件并删除不需要或不必要的特性和构件。为了实现可扩展性,软件系统需要松散耦合的构件。其目标是实现一种体系结构,它能使开发人员在不影响构件客户的情况下替换构件。支持把新构件集成到现有的体系结构中也是必要的。(3)结构重组(reassemble)。这一点处理的是重新组织软件系统的构件及构件间的关系,例如通过将构件移动到一个不同的子系统而改变它的位置。为了支持结构重组,软件系统需要精心设计构件之间的关系。理想情况下,它们允许开发人员在不影响实现的主体部分的情况下灵活地配置构件。(4)可移植性(portability)。可移植性使软件系统适用于多种硬件平台、用户界面、操作系统、编程语言或编译器。为了实现可移植,需要按照硬件无关的方式组织软件系统,其他软件系统和环境被提取出。可移植性是系统能够在不同计算环境下运行的能力。这些环境可能是硬件、软件,也可能是两者的结合。在关于某个特定计算环境的所有假设都集中在一个构件中时,系统是可移植的。如果移植到新的系统需要做些更改,则可移植性就是一种特殊的可修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