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实际,论述我国学前教育实践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更新时间:2024-11-24 02:31:05根据我国学前教育理论的基本特点,我国学前教育实践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尊重和保护幼儿的原则
保障儿童生命、生活的质量,让他们获得充分的、健康的发展,是社会应当承担的基本责任。教育是社会保障儿童权利实现的基本途径之一。
(2)和谐发展、全面培养的原则
在学前教育的实践中贯彻和谐发展、全面培养的原则,要求在教育过程中要注意使幼儿在各个方面得到发展,不能强调或突出某一方面的发展或忽视与轻视另外一些方面的发展。例如,应当避免把早期教育等同于早期智力开发,重视幼儿的智力发展而忽视其他方面发展的倾向。
(3)教育影响协调一致的原则
幼儿的身心发展是多方面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教育影响协调一致的原则,是指来自于家庭、幼儿园、社区大众传播媒介等的教育影响都应当按照教育目的的要求,互相配合,向幼儿施加正面的、积极的教育影响,努力消除或减弱不利于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的环境因素的影响,共同养育身心健康的儿童。
(4)寓教育于幼儿活动之中的原则
活动是幼儿学习与发展的基础与源泉,也是教育的基本途径。幼儿活动的内容与形式丰富多彩,游戏是幼儿的基本活动。
(5)教育引导发展的原则
教育可以影响幼儿的学习与发展,而且教育也应当去引导幼儿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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