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投递员随身携带的业务资金保管规定
更新时间:2024-11-24 01:48:521.携带现金及有价证券、重要票据上段投递,应将现金及有价证券、重要票据放入专门的夹(包)内,置于随身挂号背兜内或邮政标志服内的衣袋里;
2.应检查装有现金夹的衣袋或挂号背兜有无破损、漏洞,装有现金夹的衣袋或背兜盖应盖严扣好;
3.装有现金、票据的包夹不应放置个人物品或其他业务单据。包夹内的现金、票据分格层放置,条件允许,现金应零、整分别放置;
4.应会鉴别人民币真伪。有条件可随身携带便携式验钞器;
5.向用户收款时,应按先收款、后付收据的顺序处理;
6.向用户退款时,应确认收款人身份,再与用户当面点清款项;
7.归班后,应将现金和相关票据上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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