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员报分程序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4-11-15 19:32:481、当球一结束比赛状态,或在情况允许时,裁判员应立即报分。
○1报分时,裁判员应首先报下一回合即将发球一方的得分数,然后报对方的得分数。
○2在一局比赛开始后该交换发球权时,裁判的手势应指向下一个即将发球者,也可以在报完比分后,报出下一个即将发球员的名字。
○3一局比赛结束时,裁判员应先报胜方运动员的姓名,然后报胜方得分数,再报负方的得分数。
2、裁判员除报分外,还可以用手势表示他的判决。
○1当判得分时,裁判员应将靠近得分方的手臂举起,使上臂水平,前臂垂直,手握拳向上。
○2当出于某种原因,回合应被判为重发球时,裁判员可以将手高举过头表示该回合结束。
3、报分,以及在实行轮换发球法时的报数,裁判员应使用英语或双方运动员及裁判员均能接受的任何其它语言。
4、应使用机械或电子设备显示比分,使运动员和观众都能看清楚。
5、当运动员因不良行为受到正式警告后,应在记分牌该运动员得分处放置一个黄牌。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