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含义就是“以血还血,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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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行为必然造成危害结果。
对根据普遍管辖原则所审理的犯罪,其实体法的适用根据是国刑法,而不是国际条约。
猎人在丛林中开枪打中了一只野猪,野猪受伤急奔下山,撞死了正在山下路上行走的小孩,猎人对小孩的死亡在主观上是一种疏忽大意的过失。()
防卫过当,避险过当在定罪时,确定的罪名,应是防卫过当罪,避险过当罪。()
抽象行政行为简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