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考试网  > 试卷库  > 学历类  > 自考  > 自考专业(法律)  > 西方法律思想史  > 简述德国法西斯刑法的基本特征。
试题预览

简述德国法西斯刑法的基本特征。

更新时间:2024-11-01 23:35:04
收藏
纠错
正确答案:

以类推原则取代罪刑法定主义原则

以“意思刑法”取代“结果刑法”

贯彻种族主义的“素质论”

刑罚残酷

答案解析:

暂无解析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l0—16世纪是西欧商法的()。

康德认为,臣民对最高权力机关的统治者或摄政者的不公正的做法可以采取的行动是()。

埃利希的代表著作是()。

下列方法中,属于法学的一种新的研究方法是()。

罗马法学家根据法律的表现形式对法律的分类()。

热门试题 更多>
试题分类: 小学教育理论综合
试题分类: 技师(二级)
试题分类: 中级焊工
试题分类: 中级电工证(四级)
试题分类: 中级焊工
试题分类: 小学教育理论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