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财产保全
涉外财产保全:指可能因涉外民事诉讼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它原因,使将来法院的判决或仲裁裁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时,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或扣押财产的一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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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同中国没有司法协助条约关系的国家的法院,请求其提供司法协助的,可()。
提起选民资格案件的人被称为()。
人民调解委员会由()。
劳动争议案件仲裁()。
利害关系人在公示催告期间向人民法院申报权利的,公示催告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