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 .结合我国的司法实践,在处理相邻关系时,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1)有利生产和方便生活的原则:
(2)团结互助和公平合理的原则;
(3)尊重历史和习惯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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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向某建材厂订购二万块砖.并预先付款,约定于一周后取砖。谁知一周后.建材厂分为砖厂和水泥厂.王某遂到砖厂取砖,但遭拒绝.而水泥厂又无砖可供,于是涉讼。此案应判()。
下列财产中,不得作为抵押的财产是()。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从()时开始取得。
收益权能是收取所有物的利益,它()。
甲委托乙代卖鲜鱼,途中,乙的拖拉机被撞坏,无法行驶。由于天气炎热,乙怕鱼变臭,就转托路过出事地点的丙将鱼捎到鱼市。但因鱼已不新鲜.丙未卖得好价钱.损失不小.根据法律规定.该损失应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