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施某与甲公司订立经营用房装修协议,约定由施某负责组织人员施工,装修费用50万元。装修过程中除装修材料外的所有费用一律由施某自付,施工过程中出现任何安全问题,均由施某自行承担,甲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订立协议后,施某即组织人员施工。4月1日,陈某在接受施某指派从事高处作业时摔伤,造成8级伤残,发生各项损失65000元。陈某欲维护自己权益,咨询相关律师。
试根据案情,给出你的意见。
更新时间:2024-11-24 05:52:05(1)陈某索赔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
施某。因为陈某和甲公司无劳动关系,只和施某有雇佣关系。
(2)施某与甲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为什么?
不存在。施某与甲公司之间承包关系,不属于劳动合同
(3)陈某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否需申请劳动仲裁?为什么?
不需要。因为施某和陈某不属于劳动合同纠纷,是民事纠纷,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假设陈某接受劳务派遣公司指派为甲公司从事装修工作,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陈某与哪个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陈某的劳动合同期限最短多长时间?
陈某在劳动合同期间内无工作的话,能够获得的待遇如何?与劳动派遣单位,2年。享受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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