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中国人民银行办理业务的限制性规定。
更新时间:2024-11-02 01:32:26(1)禁止向金融机构的账户透支中国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不能透支,主要目的是防止通货膨胀。当商业银行资金短缺时,可以通过再贴现的方式,从中国人民银行获得贷款,但一般不能从中国人民银行透支。
(2)禁止向政府财政透支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中央财政进行透支。财政预算资金的来源主要是税收和发行国债,而不能从中国人民银行透支。如果可以透支的话,就意味着中国人民银行多发放了货币,结果会导致通货膨胀,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此外,中国人民银行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也会产生与透支同样的效果,因此也在禁止之列。
(3)禁止向地方政府贷款中国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设在地方,但是这些机构是中国人民银行的派出机构,在业务上与地方政府没有直接的联系。当地方政府需要资金时,不能向分支机构要求贷款,地方的分支机构也不能向地方政府提供贷款。这项禁止性规也是为了避免地方政府一旦不能偿还贷款,势必造成中国人民银行多发货币而引起通货膨胀。
(4)禁止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中国人民银行不是经营单位,没有商业客户,所以,中国人民银行不能参与商业贷款的担保活动。如果参与商业贷款的担保活动,当借款人不能偿还时,中国人民银行就有义务偿还,但是,中国人民银行并没有相应资金来履行这种义务。中国人民银行的资金只能用于执行符合货币政策目的的有关项目,而不能用来支付商业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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