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旅游法律关系中,能够作为旅游法律关系主体的有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
宏观调控主要运用市场和行政手段。
()全面负责处理旅游投诉和旅游质量的监督与管理,并具体负责保证金案件的审理。
为保证导游队伍的纯洁性,我国现行旅游法规不允许导游员在任何情况下收受小费。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不再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