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公务员可以辞退。
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或者采用其他测评办法。
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领导成员应当引咎辞职或者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务,本人不提出辞职的,应当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
公务员在挂职锻炼期间,可改变与原机关的人事关系。
机关对新录用人员应当在试用期内进行聘任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