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公务员可以辞职。
公务员任职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岗位空缺。
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公务员可以辞退。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出现空缺,可以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产生任职人选。
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