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定期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
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不得自愿提出辞去领导职务。
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公务员可以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