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制剂批准文号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配制制剂的,提出再注册申请的期限应在期满前
更新时间:2024-11-25 04:15:08 A、15日C
(1)医疗机构变更《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应当在许可事项发生变更30日前,向原审核、批准机关申请《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变更登记。
(2)《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配制制剂的,医疗机构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 个月,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申请换发。
(3)医疗机构制剂批准文号的有效期为3 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配制的,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 个月按照原申请配制程序提出再注册申请。
故选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