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一0201)与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中约定开工日期2005年3月1日,乙方每月25日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工程进度款支付时间为次月8日。甲方依据合同推荐某电梯安装单位(以厂简称“丙方”)作为本工程电梯安装施工单位,丙方与乙方签订了分包合同。甲方委托监理公司对工程实施施工监理。乙方工程经理开工前对本工程今后的工作作了如下安排:
(1)由工程经理负贵组织编制“工程施工经管实施规划“;
(2)由工程总工程师负责建立工程质量经管体系,由工程生产经理负责建立安全经管体系并组织实施;
(3)由工程行政经管人员负责对所有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进行交底;
(4)由工程商务经理负责与劳务作业层、各协作单位、发包人、分包人的组织协调工作,解决工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5)由工程经理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更新时间:2024-11-15 23:57:13问题 1:工作( 1)及( 2)的做法是妥当的,但(3)、(4)、(5)做法不妥,正确做法是:由施工负责人对所有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进行交底;由工程经理部负责与劳务作业层、各协作单位、发包人、分包人的组织协调工作,解决工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问题 2:乙方停工不妥,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要求付款的通知, 发包人接到承包人通知后信用证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 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双方又没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保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包违约责任。
问题 3:丙方向监理索赔费用,不恰当,应先向乙方索赔,由乙方统一向监理部申报。因为丙与甲无合同关系。
问题 4:乙方回答是不恰当的,丙方与乙方签订了分包合同,其应接受丙方的索赔申请,并统一向监理部申报。因为乙与丙有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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