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
更新时间:2024-11-24 05:31:59 A、安全责任制度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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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专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中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经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复审的,其《特种设备作乐人员证》不予注销。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拒不接受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的,责令改正,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特种设备专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中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一)违章指挥特种设备作业的;(二)作业人员违反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操作,或者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用人单位未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特种设备专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中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一)持证作业人员以考试作弊或者以其他欺骗方式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二)持证作业人员违反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操作,情节严重的;(三)持证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报告,情节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