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问·注证发微》的作者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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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在33℃以上的高温天气作业及室内温度在35℃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与职业有关疾病的范围比职业病更为广泛,它具有的涵义有:职业因素是该病发生和发展的诸多原因之一,但不是唯一的直接病因。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因工负伤后并被确认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当皮肤上沾有酸、碱物时,应立即用清水清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