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一般安全要求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4-11-24 00:42:581. 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要定期进行体检,凡是患有高血压病、心脏病、贫血病、癫痫、弱视以及其它不适合高处作业的疾病者,不得从事高处作业。饮酒后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2.在 2m以上的独立悬空、悬岩、陡坡和桥侧,以及从事无法采取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安全带或安全绳,安全带和安全绳要拴在牢固的物体上且高挂低用。
3.进入施工区域的所有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衣着要灵便,禁止赤脚、穿硬底鞋、拖鞋、高跟鞋以及带钉易滑的鞋从事高处作业。
4.按规定架设防护栏杆,挂设安全平网和立网。
5.在恶劣的气候条件下 ( 大雨、大雪、大雾、六级以上的强风 ),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6.高处作业人员所使用的工具应随手装入工具袋,上下传递料具时,禁止抛掷,大型工具要放在稳妥的地方,所用的材料要堆放平整、稳固,防止掉落伤人。
7.特级或技术复杂的高处作业,应编制专门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
8.在地震区,当有震前预报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9.作业人员上下通行必须经由人行斜道或乘人电梯,不得攀登模板、脚手架、绳索,禁止搭乘起重物件或井架等运送材料的设备上下。
10.高处作业搭设云梯、工作台、脚手架、防护栏杆、安全网等,必须牢固可靠,并经验收格后使用。
11.高处与地面联络、指挥,应有统一的信号、旗语、手势、口笛或有线、无线通讯设施,不得以喊话取代指挥。
12.高处作业不宜夜间进行,必须在夜间施工时,应有足够的照明和其它夜间安全措施。
13.高处作业遇有架空电线路时,必须保证规定的安全距离,当安全距离不能得到保证时,必须采取停电或隔离等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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