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洞口原则,确定洞口的因素
更新时间:2024-11-15 14:31:09原则:
1. 洞口不宜设置在隘口、沟谷的中心或沟底低洼处;
2. 洞口应避开不良地质地段;
3. 当隧道线路通过岩壁陡立基岩裸露处时,最好不刷动或少刷动原声地表,以保持山体的天然平衡;
4. 减少洞口路堑段长度,延长隧道提前进洞;
5. 洞口线路宜与等高线正交;
6. 线路位于有可能被水淹没的河滩或水库回水影响范围内时, 隧道洞口标高应高出洪水位加波浪高度,以防洪水灌入隧道;
7. 为了确保洞口的稳定安全,边坡及仰坡均不宜开挖过高; . 隧道洞口原则,确定洞口的因素。
8. 当洞口附近遇有水沟或水渠横跨线路时,可设置拉槽开沟的桥梁或涵洞,以排泄水流;
9. 当洞口地势开阔,有利于施工场地布置时,可利用弃渣有计划有目的地改造洞口场地,以便布置运输便道、材料堆放场、生产设施用地及生产生活用房等。因素:工程地质、水文地质、人文景观等综合因素。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