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管理制度方面,核查申请人的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审查细则规定的其他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更新时间:2024-11-15 16:34:53 A、出厂检验记录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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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申请人实施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派出机构应当在许可后()内对获证企业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对已进行现场核查的企业,重点检查现场核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已进行整改。
申请变更的,应当提交食品生产许可变更申请书、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变更食品生产许可事项有关的材料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后()。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由SC(“生产”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和()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现场核查应当由符合要求的核查人员进行,核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