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由SC(“生产”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和()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更新时间:2024-11-15 16:25:33 A、13B
暂无解析
申证产品的产品名称、类别名称及品种明细应当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填写。
实施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时,可以根据食品添加剂品种,按申请人生产食品添加剂所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核查试制食品添加剂检验合格报告。
()后,食品生产者生产的食品不得再使用“QS”标志。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由SC(“生产”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和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数字从左至右依次为:3位食品类别编码、2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2位市(地)代码、2位县(区)代码、4位顺序码、1位校验码。
申请变更的,应当提交食品生产许可变更申请书、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变更食品生产许可事项有关的材料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