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物权法土地使用到期后怎么办物权法对土地使用权到期的规定是,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的自动续期,但是除了住宅用地以外,其他的像是商业,工业,旅游业等用地的到期问题,可以申请续期。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贰.最新物权法哪章讲到了学校宿舍根据最新施行的《物权法》相关规定,学校无权依照学校规章制度没收学生的电器,即便是违章 电器,未经宿舍使用人许可或陪同的情况下,任何教职员更是无权擅入学生宿舍,因为学校在收取学生住宿费的同时,等同于转让了宿舍的空间使用权,在此空间内,宿舍使用者的一切物品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保护,除宿舍使用人之外,任何个人私自进入宿舍,都构成侵权。
叁.物权法占有是什么意思物权法占有指占有人对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实际控制。占有人可以是依法有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如根据租赁合同在租期内占有对方交付的租赁物。占有人也可能是无权占有他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如借他人的物品,过期不还。占有人不知道自己是无权占有的,为善意占有;明知自己属于无权占有的,为恶意占有。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占有的对象仅限于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但须注意的是这里的物并非必须是独立的物,对某一独力物的某一部分亦可成立占有。
肆.物权法业主权利主要有哪些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六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决定前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伍.物权法主要内容有哪些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物权法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1、总则部分,包括:基本原则,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登记、动产交付以及对物权的保护。
2、所有权: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邻关系,共有,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3、用益物权:一般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
4、担保物权:一般规定,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5、占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