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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国际法的管辖权

更新时间:2024-11-25 19:32:09

  (一)简述国际法的管辖权1、属地管辖原则。国家对其领土范围内的一切人、物和事享有完全的和排他的管辖权,无论是本国人还是国人,除根据国际法上国家主权豁免和外交和领事特权和豁免享受豁免权的人外,一进入一国领土就立即处于该国属地管辖之下。

  2、属人管辖原则。国家有权对一切具有本国国籍的人实行管辖,而不问其居住在国内或国外,是依据国籍的管辖。依据国籍管辖,国家可以对其所有国民实行管辖而不论其在何地。

  3、保护管辖原则。国家以保护本国重大利益为基础对外国人在外国的犯罪行使管辖的权利。国际主张对外国人在国外的犯罪行使刑事管辖权时,其罪行一般限于直接针对国家本身的犯罪和针对其国民的犯罪,一般属于世界公认的犯罪行为。

  4、普遍管辖原则。国家根据国际法对于某些特定的国际罪行,无论罪犯的国籍如何也不论其犯罪地与何处,实行刑事管辖的权利。

  (二)国际法简述国际习惯的构成要件以下文字摘自《国际法学》,徐乃斌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9月第1版。

  1、国际习惯是各国在其实践中形成的一种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规则,是不成文的国际法规范。

  2、国际习惯的形成和确立包含两个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即“物质因素”和“心理因素”。“物质因素”是指国家在相当长时间内反复和前后一致的实践;“心理因素”是指产生和存在的通例被各种接受为法律,即各国在主观上有“法律确信”;只有物质因素和心理因素相结合,才能最终认定和确立一项国际习惯。

  (三)如何入门国际法1、 首先,既然是国际法就用英语入门,很多国际法文件都是以英文或者法文为准的,英文尤甚,国际法的著作,中文的很少,好的大多用英文写成,通过一些著作了解国际法现在的各个分支,经典的海洋法条约法领土主权,近年来新兴的人权法环境法贸易法;

  2、选择看简单入门书,了解国际法现在的各个分支,可以选择一个门类,人权,人道,国际刑法,深入地读下去,不管从哪个分支学下去都会遇到国际法的一些根本问题;

  3、在比较完整地掌握国际法的体系以及一个或多个分支后,带着具体的领域里的具体问题,才可以更直观更具体,也更深刻地反思国际法。

  (四)国际法主体研究的重点与难点重点:国际法主体是国际法的基本理论问题之一。主要是主体是国家,这没有疑问。关键是个人是不是国家法主体,国际组织的国际法主体地位及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问题。传统的定义也比较清楚。关键是根据国际社会新的发展,个人在国际条约中的规定越来越多, 国际人权法越来越发达。因此,在特定的制度体系和背景下进行讨论时,过去不在普遍意义上具有主体地位的主体,如个人和重要的国际非政府组织,可以成为国际法主体。

  难点:相关研究要体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僵化的理论得出刻板的结论,不能反映现实。理论的新的发展,基于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