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国际法基本原则1、“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国际法中被各国公认的、具有普遍意义的贯穿于国际法各个领域、构成国际法基础的法律原则。
2、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属于强行法的范畴,而并非可以任意选用或者废弃的原则。现代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民族自决原则等。”
3、关系到国际关系的局部性原则,而是超出了个别领域而具有普遍意义的,适用于国际法一切效力范围的,关系到国际关系全局性的原则,它可以贯穿于国际法的各个方面并具有指导作用。
②关于国际法研究生国际法考研比较难。
国际法比较好的学校有: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厦门大学、北大、人大等。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对英语要求严格,要专门考一门法律英语,同时要对英美法有较多了解。
国际法考研的出路:
1、公务员考试。要求:司法考试,比例较小,参考每年的公考录取比例。
2、律所。要求:较好的英文水平,流利的英文听说读写能力;司法考试。
3、大型国企。要求:家庭背景或者社会关系。
4、外企:机会较小,外企更看重本科生。
5、大学:只能考虑大专院校,进本科院校只能做辅导员,有关系的除外。
中国应届生就业形势很严峻,法学更是老大难,硕士、博士也未必好。
③国际法主体的范围国际法主体包括国家、国际组织、争取独立的民族、非政府组织、法人和自然人。国家是基本主体,国际组织、争取独立的民族、非政府组织、法人和自然人是不同程度上的有限的主体。
④国际法主体研究的重点与难点重点:国际法主体是国际法的基本理论问题之一。主要是主体是国家,这没有疑问。关键是个人是不是国家法主体,国际组织的国际法主体地位及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问题。传统的定义也比较清楚。关键是根据国际社会新的发展,个人在国际条约中的规定越来越多, 国际人权法越来越发达。因此,在特定的制度体系和背景下进行讨论时,过去不在普遍意义上具有主体地位的主体,如个人和重要的国际非政府组织,可以成为国际法主体。
难点:相关研究要体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僵化的理论得出刻板的结论,不能反映现实。理论的新的发展,基于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