熬过十月怀胎的辛苦和漫长的期待,代表着婴儿出生的一阵哭声,家长都沉侵在初为人父母的幸福中,但闲暇之余有的家长难免心中也有一些疑问,如果孕妇在怀孕阶段做过的所有产检都是没有任何问题的,那么婴儿在出生后孩需要做心电超声吗?
因为目前的医疗水平有限,由于超声仪器的分辨率、孕妇的肥胖和孕妇腹壁透声差及胎宝宝的体位等因素的限制,胎宝宝的心电超声有一定的局限性,尚且不能完全的检查亦或是排出所有的胎宝宝出现心脏畸形的情况。因此出生后的婴儿做心电超声十分重要。
一般情况顺产的胎宝宝通过孕妈妈的产道娩出之后,胎宝宝对于子宫的内外环境发生急剧变化这一情况不能马上适应,以至于婴儿的心内血流动力学和心血管结构也随着环境的改变发生了一些明显的变化。出生之后的婴儿出现卵圆孔未达到完全解剖关闭的大约占25%,也有的婴儿动脉导管不能关闭最后成为先心病的情况。因此婴儿出生之后需要做心电超声。
如果婴儿的身体各项检查都很正常,也可以在婴儿3个月左右的时候再做一次心电超声检查也是可以的。如果有特殊临床情况的婴儿,及时做心电超声的检查,有助于及早的发现婴儿身体存在的问题,以便于医生及早的做治疗,对有问题的婴儿来说时间就是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