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赔偿刑事拘留有哪些规定国家赔偿刑事拘留有以下规定: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国家赔偿二年的时效怎么计算申请国家赔偿两年时效的计算方法是: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3)国家赔偿申请的方式有几种国家赔偿申请的方式有三种:金钱赔偿、恢复原状、返还财产。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4)国家赔偿直接损失有哪些情形国家赔偿直接损失有以下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八条第(七)项规定的直接损失包括下列情形:
(一)保全、执行过程中造成财物灭失、毁损、霉变、腐烂等损坏的;
(二)违法使用保全、执行的财物造成损坏的;
(三)保全的财产系国家批准的金融机构贷款的,当事人应支付的该贷款借贷状态下的贷款利息。执行上述款项的,贷款本金及当事人应支付的该贷款借贷状态下的贷款利息;
(四)保全、执行造成停产停业的,停产停业期间的职工工资、税金、水电费等必要的经常性费用;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直接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