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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的范围计算标准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4-11-27 17:47:48

  一.国家赔偿的范围计算标准是什么国家赔偿的范围及计算标准是:

  1、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二.国家赔偿答辩状交怎么写国家赔偿答辩状的内容为:

  1、首部。写答辩状名称。

  2、正文。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情况;

  (2)案由,主要写明对原告(或上诉人)为何案件起诉进行答辩;

  (3)答辩的理由和答辩的请求;

  3、结尾。写明致送机关及答辩人的签名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4、附项。答辩状的副本若干份,主要物证等。

  三.申请国家赔偿属于政治救济吗申请国家赔偿不属于政治救济。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四.国家赔偿不赔的情形怎么办国家赔偿不赔的情形是,赔偿义务机关,以公民存在故意虚伪供述、伪造其他有罪证据或自伤、自残等行为为由,主张免除赔偿责任的,应当就该免责事由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九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2、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3、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173)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273)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279)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4、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5、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