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书遗嘱要符合哪些要求自书遗嘱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
2、自书遗嘱须是遗嘱人关于其死亡后财产处置的真实意思表示。
3、须由遗嘱人签名。
4、须注明年、月、日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二)自书遗嘱能对抗公证遗嘱吗公证遗嘱是经国家公证机关办理的,形式完备,真实性、可靠性强。一般而言,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大于自书遗嘱的法律效力。因此,在有多份遗嘱中,既有自书遗嘱,又有公证遗嘱的,一般以公证遗嘱为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三)别人口授自书遗嘱效力如何自书遗嘱效力的要求:
1、首先遗嘱人要亲自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不得找人代笔或者打印;
2、其次就是所立遗嘱表达的意思要清楚明确;
3、另外遗嘱还要注明立遗嘱人的签名以及遗嘱所立时的年月日,这能证明遗嘱所做的各项处置都是出于本人意愿。
《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四)自书遗嘱应该一式几份自书遗嘱不一定要有遗嘱执行人,在份数上也没有要求,一般由自己保管,或者交由指定遗产继承人保管。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