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有哪些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条
贰:什么是国家安全和国家机关安全国家安全:
1、主权国家独立自主地生存和发展利益的总和,指国家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以及人民生命、财产不被外来势力威胁和侵犯;
2、国家政治制度不被颠覆;
3、经济发展、民族和睦、社会安定不受威胁;
4、国家秘密不被窃取;
5、国家工作人员不被策反;
6、国家机关不被渗透等。
国家机关安全是指:
维护国家安全的工作,在我国就是保卫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的工作。
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义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义务有:
遵守宪法、法律及行政法规;履行相关职位的责任、义务;接受相关单位、部门及人民群众的监督;为人民服务;保守国家机密。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指依照法律规定,通过选举或有权机关的任命,在中国国家行政机关中担任行政职务的人员。
国家行政工作人员可以依照宪法、法律和各种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国家行政机关的名义,行使其职权,可以采用各种行政手段,实施各种行政行为。
肆:我国国家机关的组织活动原则是1、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其中,集中不是专制主义,必须以民主为基础,才能充分反映人民的利益和意志。民主是集中的前提和基础,集中是实现民主的必要条件;
2、对人民负责原则,对人民负责,努力为人民服务,是我国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准则和工作宗旨。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克己奉公,廉洁自律,接受人民的监督。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
3、依法治国原则,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