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有哪些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条
(二)国家机关能成为担保人吗一般情况下国家不能作为担保人,但特殊情况可以例外,特殊情况为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这一说法的法律依据是,《担保法》第八条规定:“国家机关不得作为担保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那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在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时,视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乡、镇以上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政协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视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义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义务有:
遵守宪法、法律及行政法规;履行相关职位的责任、义务;接受相关单位、部门及人民群众的监督;为人民服务;保守国家机密。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指依照法律规定,通过选举或有权机关的任命,在中国国家行政机关中担任行政职务的人员。
国家行政工作人员可以依照宪法、法律和各种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国家行政机关的名义,行使其职权,可以采用各种行政手段,实施各种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