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公民行使权利的原则公民要正确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同时还要自觉履行应该承担的义务,应坚持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原则,既然享有权利,就要承担相应的义务。不容许滥用权利,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的其他公民的自由和权利。要自觉履行义务,公民应自觉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公民行使权利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利益;以合法的方式行使权利;要尊重他人的权利。
(二)我国公民与国家是怎样的关系我国公民与国家的关系反映在法律上就是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我国公民与国家和谐统一的关系。我国公民与国家之所以能形成和谐统一关系,根本原因在于:我国建立了生产资料公有制,公民与国家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
(三)我国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包括社会经济权利是指公民依照宪法的规定享有的经济物质利益的权利,是公民实现其他权利的物质上的保障。社会经济权利是宪法在调整经济生活的过程中产生的,是宪法调整的重要形式,它是宪法遵循的社会正义原则的体现。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经济权利是指由经济法律、法规所确认的一种资格或许可。其含义包括:其一,经济权利主体可以凭借这种资格,依法按照自己的意志,为或不为一定经济行为,以实现自己利益和要求。其二,经济权利主体可以凭借这种资格,依据经济法律、法规、合同、协议的规定,要求经济义务主体为或不为一定经济行为,以实现自己的利益和要求。其三,当经济义务主体不依法或不依约履行合同时,经济权利主体可以凭借这种资格要求有关国家机关强制其履行或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以保护和实现自己的利益。
(四)我国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是什么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1、平等权
2、人身自由
3、政治权利和自由
4、宗教信仰自由
5、监督权和取得赔偿权
6、社会经济权利
7、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
8、妇女、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