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姓制度有什么特点种姓制度是曾在印度、孟加拉国、斯里兰卡等国普遍存在的一种以血统论为基础的社会体系,其中以印度最为严重。又称贱籍制度。种姓制度有四大特点:
1、各种姓社会等级世袭,位置固定不变。
2、各种姓工作固定不变,世代相传。
3、实施种姓内婚制。婆罗门和刹帝利为确保自己的特权和位置不致因通婚而发作紊乱,遂拟定了种姓内婚制准则。这是古代印度种姓制的一条根本准则和杰出特点。在种姓内婚制下,同一种姓的人通婚遭到赞许,不同种姓的人通婚遭到歧视乃至赏罚。
4、各种姓的宗教位置不平等。四个种姓中的前三个种姓都为雅利安族,因而,皆能够举办再生典礼,身后能够转世为人,所以称为再生族。第四种姓首陀罗不能举办再生典礼,身后也不能转世为人,所以称为终身族。
(二)种姓制度对印度的影响种姓制度对印度的统一和抑制分裂起了较大的稳定作用,但对印度社会的发展和强盛起消极作用,在政治上不利于印度的统一和团结,妨碍了印度人形成统一的民族意识,在面临外族入侵时,不能组织起强有力的抵抗力量。
种姓制度是曾在印度、孟加拉国、斯里兰卡等国普遍存在的一种以血统论为基础的社会体系,其中以印度最为严重。
印度种姓制度是古代世界最典型、最森严的等级制度,并且种姓制度下的各等级世代相袭,印度种姓制度中将人分为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4个等级,即四大种姓。
在印度,除四大种姓外,还有大量的“第五种姓”,称为“不可接触者”阶层,又称“贱民”或“达利特”,他们多从事最低贱的职业,贱民在印度不算人民,不入四大种姓之列。
(三)印度种姓制度简介1、种姓制度是曾在印度、孟加拉国、斯里兰卡等国普遍存在的一种以血统论为基础的社会体系,其中以印度最为严重。又称贱籍制度、印度卡斯特体系,英语:Caste system in India)。
2、种姓制度以统治阶层为中心,划分出许多以职业为基础的内婚制群体,即种姓。各种姓依所居地区不同而划分成许多次种姓,这些次种姓内部再依所居聚落不同分成许多聚落种姓,这些聚落种姓最后再分成行不同行外婚制的氏族,如此层层相扣,整合成一套散布于整个印度次大陆的社会体系。因此,种姓制度涵盖印度社会绝大多数的群体,并与印度的社会体制、宇宙观、宗教与人际关系息息相关,可说是传统印度最重要的社会制度与规范。
3、种姓制度最初是随雅利安人入侵印度而创立的社会制度。原本的种姓制度并非要划分阶级及人的高低贵贱,而是要确保本身雅利安人的执政权和保持各种工作都有一定的人数。然而随着马木路克、蒙兀尔等外来伊斯兰教征服者统治印度,种姓制度为了政权需要而经历过许多调整,并在英属印度时期为符合殖民者需要而被固定、僵化,成为阶级森严的阶序体系。
4、由于该体系中的不平等与近代西方兴起的民主制度与人权思想大相径庭,因此常被批评为反现代化的落后制度,甚至被视为妨碍印度社会进步的毒瘤。1947年印度脱离殖民体系独立后,种姓制度的法律地位正式被废除,各种种姓分类与歧视被视为非法,然而在实际社会运作与生活上,其仍扮演相当重要的角色。
(四)印度的种姓制度是什么意思印度的种姓制度是以统治阶层为中心,划分出许多以职业为基础的内婚制群体,即种姓。各种姓依所居地区不同而划分成许多次种姓,次种姓内部再依所居聚落不同分成许多聚落种姓,聚落种姓最后再分成行不同行外婚制的氏族,如此层层相扣,整合成一套散布于整个印度次大陆的社会体系。
(五)印度种姓制度特点印度种姓制度有四个特点:
1、四大种姓在理论上皆为职业世袭、内部联姻和排斥外人的社会集团,各种姓的法律地位、社会权利和宗教生活均不相同。《摩诃婆罗多》带有神话色彩,用神的旨意维护种姓制度。(毗湿摩是福身王和恒河女神之子)。
2、四大种姓的社会地位和权利不同。(从娶妻人数看)
3、种姓制度强调种姓内通婚,但是,并不绝对。各种姓男子可以娶与自己种姓相同或低于本种姓的女子为妻,而女子不能嫁给比自己种姓低的男子(从“在刹帝利家庭中,出身于刹帝利种姓的妻子是最高的”中可获得此信息)。
4、首陀罗受明显歧视,各种姓不能娶出身首陀罗的女子为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