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是什么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其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财政部、教育部制定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第六条中有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5、家庭经济困难;
6、社会能力,工作能力较强,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7、无其他不良嗜好和不适合该荣誉称号的表现。
2)励志奖学金全靠成绩吗励志奖学金不全靠成绩,大学里想要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成绩是首要的评比指标,但是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的学生必须是优秀、全面、高素质的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只能资助家庭贫困的学生,需要有民政部门的贫困证明。为了帮助更多学习优异的贫困生完成学业,2007年,我国首次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共同设立,奖励对象为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金额为每人每年5000元,资助覆盖面将达到全国高校在校生的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社会能力、工作能力较强,有一定的群众基础;无其他不良嗜好和不适合该荣誉称号的表现。
3)国家励志奖学金什么时候发放1、每年11月30日前。
2、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1号规定,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3、国家励志奖学金所需资金,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由中央负担;地方所属高校根据各地财力及生源状况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担。2007年9月新学期开学时,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投入14亿元,发放首批国家励志奖学金。
4)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的申请理由1、本人性格开朗,勤奋好学,在校期间积极参与班级事务;思想上,自觉遵守校纪校规,配合老师及各位班委的工作;学习上,勤奋上进,成绩优秀;工作上,积极配合完成工作,认真负责;生活上,勤俭节约,团结同学,尊敬师长。由于父母在家务农,无稳定收入,家庭经济困难,特此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望批准。
2、本人在校期间自觉遵守校规校纪,态度端正,积极乐观;学习上,努力上进,学习勤奋,成绩优秀,不迟到、旷课;工作上,曾担任系学生会干事和班级文娱委员,工作积极、负责,能妥善处理学习和工作两者之间的关系,全面发展;生活上,性格开朗,勤俭节约,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大一被评为一般困难。特此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望批准。
3、本人自入学以来自觉遵守校规校纪。思想上,态度端正,积极乐观,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学习上,不迟到旷课早退,勤奋好学,无补考情况,乐于钻研;工作上,曾担任系自律会督察部干事,工作积极,认真负责,能妥善处理学习和工作两者之间的关系,努力做到全面发展;生活上, 勤俭节约,团结同学,尊敬师长,乐于助人。由于家庭困难,无固定收入,特此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望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