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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事馆和大使馆的区别

更新时间:2024-11-30 14:20:53

  (一)领事馆和大使馆的区别接受国的态度对任职影响:必须经接受国同意才能派遣的人员:使领馆馆长、武官、特别使团;必须履行特殊手续方能开始职务的人员: 使馆馆长:向接受国递交国书; 领馆馆长:由接受国颁发领事证书。

  特权与豁免权:使馆馆舍绝对不得侵犯:非经馆长同意接受国人员不得进入(包括公务和私务区域例如家里) 领馆馆舍是在一定程度内不得侵犯,也就是说就算使馆着火了爆炸了,馆长不让你进,你也不能进去灭火。这就是为什么要给驻华使馆武警站岗;而领馆呢,专供领馆工作之用的那部分馆舍未经馆长许可不得进入,而馆舍的其余部分不包括经过馆长许可,但是也可能经过其他人员的许可;遇紧急情况时,如火灾和其他灾害须迅速采取措施的场合,可推定领馆馆长已经同意而采取保护行动。领馆馆舍、设备及其财产在一般情况下应免受征用。但在确有必要征用时,则可征用,然而应给予补偿。

  外交豁免权:大使馆的人员出保洁、司机等外,一般都为外交人员,享有外交豁免权。包括司法豁免:A.完全的刑事管辖豁免;B.有例外的民事和行政管辖豁免。例外情况包括:关于私有不动产之物权诉讼;以私人身份参与继承案件的诉讼;关于外交代表于公务范围以外所从事的专业或商业活动引起的诉讼;如外交代表主动提起诉讼,就不能对与主诉直接相关的反诉主张管辖的豁免。C.完全免除作证义务;这种豁免还给予外交人员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而领事官员执行职务行为,不受接受国的司法和行政管辖,也无相关的作证义务。 但是这豁免权比大使馆差远了。

  (二)关闭领事馆意味着什么1、关闭领事馆最直接的影响就是本国公民在该地区办理签证、延期签证无法办理,同时也无法在该地区给外国公民颁发签证;表明两国关系紧张,有可能到了已经断交或者即将断交的程度。

  2、领事馆通常根据业务权限划分为领事代理处、副领事馆、领事馆和总领事馆,可以将它们都理解为大使馆的分支机构。根据所在建交国的侨民数量、领事业务和所在地区的重要性,来决定是否有必要设立领事馆和设立哪一种级别的领事馆。一般来说,两国建一定会设立大使馆,但是不一定会设立领事馆;如果两国断交一定会撤销大使馆,但是不一定会撤销领事馆。

  (三)大使馆和领事馆的区别一、驻地不同

  1、大使馆是一国在建交国首都派驻的常设外交代表机关。

  2、领事馆是一国政府派驻对方国家某个城市并在一定区域执行领事职务的政府代表机关。

  二、数量不同

  1、大使馆只有一个。

  2、领事馆可能有多个。

  三、权限不同

  1、大使馆权限高于领事馆,大使馆职责范围遍及驻在国所有地区。

  2、领事馆只负责所辖地区。

  四、职责不同

  1、大使馆

  代表派遣国,促进两国的政治关系。

  2、领事馆

  管理当地本国侨民和其它领事事务。

  五、代表机关不同

  1、大使馆

  大使馆是一国在建交国首都派驻的常设外交代表机关。

  2、领事馆

  领事馆是一国驻在他国某个城市的领事代表机关的总称,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领馆分为总领事馆,领事馆,副领事馆和领事代理处。